關于征集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工作的通知
分會:
教代會提案工作是教代會對學校工作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(jiān)督職能的一項重要工作,是進一步促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學校決策民主化、科學化的重要渠道,是教代會代表履行代表職責、行使民主權利的一項重要內容,是廣泛調動教職工積極性,激發(fā)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的重要途徑。工會各分會應予以高度重視,認真組織各位代表廣泛征求和收集意見,集思廣益,共同做好教代會提案的征集工作。
一、提案的任務和范圍
教代會代表提案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,圍繞學校的改革、發(fā)展、建設以及教職工普遍關心的問題,開展調研、分析,并提出實施建議。
二、提案征集的要求
教代會代表必須以嚴肅負責的態(tài)度行使提案權,擬訂提案前應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,以保證提案質量,做到“三性六點”:“三性”即提案的“嚴肅性、科學性、可行性”;“六點”即提案應該“實事求是,反映大事,一事一案,言之有據(jù),分析清楚,建議具體”。
1.提案人須是教代會代表。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,有兩名以上代表附議,并須親自簽名。
2.代表在撰寫提案時,要寫明案由(即題目),案由分析(提出提案的理由、原因或依據(jù))和建議意見。提案力求觀點清晰,事實確鑿,建議措施要力求具體,具有可操作性。
3.提案要求“一事一案”、一案一表。
4.提案若手工書寫,要求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,字跡清楚。也可采用計算機錄入打印。
5.提案表格統(tǒng)一印制。各分會于2008年4月18日前到工會辦公室領取。
6.各分會將提案收集匯總后,于2008年5月10日前交校工會。 7.校工會委員會成立評選小組對所收到的提案進行評選,評選出“優(yōu)秀提案”并給予獎勵。
保定市高級技工學校工會委員會
2008年4月15日